或許對某些人而言,這麼做沒什麼意義。因為他們會說,再怎麼講基督教也是從新約開始;我們所追隨的,是福音書裡的那位拿撒勒人耶穌;而我們所屬的教會,再怎麼追溯,也是回到使徒行傳——既然如此,何必浪費力氣鑽研舊約呢? 我覺得有三個很好的理由。 首先,保羅說到他確信「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,於教訓、督責、使人歸正、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」(提後三16)這句話時,他所指的,是舊約。這節經文,不但說明了舊約是從神口裡所出,是祂所默示的道,是有權威的,同時也說明了在倫理層面,舊約和上帝百姓之間仍然相關,因為其功能依舊存在。所以如果我們把保羅的教導當真,那我們也要同樣認真地看待舊約才行。 其次,舊約是耶穌讀的聖經。別忘了,耶穌壓根兒沒讀過新約!耶穌常常提到「經上記著說」,而祂每次提到「聖經」時,耶穌所指的,就是我們稱的舊約。舊約的字句,是耶穌唸過的;舊約的故事,是耶穌熟悉的;舊約的詩歌,是耶穌傳唱的;舊約的智慧,是耶穌汲取的;而舊約的預言,更是主導了耶穌的一生和事奉。所以如果我們愈明白舊約的教導,我們就愈能貼近主耶穌的心。 第三,舊約是屬於我們的聖經。只要你是基督徒,你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保羅在加拉太書第三章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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